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省級市場監管管理專項資金的通知》(粵財工〔2024〕144號)、《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省級市場監管管理專項資金的通知》(連財工〔2025〕1號)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連州市2025年度省級下放知識產權資金(保護類)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與證明商標申報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條件。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在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校、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業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的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三、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按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申報書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并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和電子件(可編輯word版)提交至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四、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至2025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程序
(一)受理審查。市市場監管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受理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進入評審階段。
(二)評審立項。市市場監管局將組織集體評審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擇優立項扶持,按照評審結果列入知識產權資金(保護類)項目庫。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莉、蔣榮強,聯系電話:0763-6624734
郵 箱:lzscjgj_gzg@gdqy.gov.cn
地 址:連州市沿江路66號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告與知識產權股
附件1:連州市2025年度省級下放知識產權資金(保護類)項目申報指南.docx
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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