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和清遠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及時部署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
(1)以市政府名義召開“連州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我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組織,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配合。
完成期限:3月份前。
(2)及時召開連州市2018年鎮(鄉)食品安全工作座談會,總結我市2017年鎮(鄉)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布置我市2018年鎮(鄉)食品安全工作任務。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組織,各鎮(鄉)配合。
完成期限:3月份前。
二、加強食用農產品種養環節專項治理
以打擊非法使用高劇毒農藥和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為重點,切實加強日常監督和抽查監測工作,規范農業投入品的經營、使用行為;強化農產品產地準出和監督管理,完善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責任單位:市科農局牽頭,各鎮(鄉)和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和抽檢監測
以有效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規范食用農產品、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增強生產經營業主的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水平。
責任單位:市科農局、市食藥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局等相關職能部門。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四、加強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
以糧油制品、米面制品、月餅和糕點制品、肉類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類等節日消費較多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農村市場、食品批發部、大型超市、旅游景點和大型餐飲企業為重點單位,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鎮(鄉)、市科農局、市食藥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按照各相關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時完成。
五、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以有效凈化我市的食品生產經營市場為重點,按照上級部門的部署并結合我市的實際,深入開展農村食品、節日食品、校園食品、水產品、糧油及米面制品、糕點、熟肉、保健食品等專項整治行動。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各鎮(鄉)以及市科農局、市食
藥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局等相關職能部門。
完成期限:按照各相關專項整治方案的具體要求及時完成。
六、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
以依法監管為重點,按照《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繼續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行登記、發證(卡)和后續監管。
責任單位:各鎮(鄉)、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市城綜局。
完成期限:12月份前。
七、加強農村集體聚餐的備案管理
以有效防范農村集體聚餐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為重點,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的備案指導工作。
責任單位:各鎮(鄉)牽頭,市食藥監局配合。
完成期限:及時完成。
八、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單位建設工作
以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為重點,根據上級部門的部署并結合我市實際,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示范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單位建設工作,大力推進農產品認證和農業品牌戰略。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各鎮(鄉)以及市食藥監局、市科農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
完成期限:按照各相關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及時完成。
九、加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以深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為重點,完善各監管部門之間信息交流、通報協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充分發揮市公安局“環境與食藥品犯罪偵查大隊”的作用,進一步加大對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1)定期召開聯席會議。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市公安局、市科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2)加大對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科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等相關職能部門。
完成期限:按實際情況及時完成具體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加強對食品安全協管員的管理
以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的積極作用,有效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為重點,加強對協管員的培訓、管理、督導和考核。
責任單位:各鎮(鄉)。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十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
以進一步提高全市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總體水平為
重點,及時修訂《連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不同層面的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1)及時修訂《連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6月份前。
(2)組織開展全市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和多
部門聯動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鎮(鄉)和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6月份前。
(3)組織開展鎮(鄉)級各相關部門參與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責任單位:各鎮(鄉)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7月份前。
十二、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
以進一步增強食品生產經營業主的法制意識,進一步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和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水平為重點,充分利用多種宣傳途徑,采取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
(1)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成員單位配合。
完成期限:6月份前。
(2)每季開展一次深入村(居、社區)的食品安全宣傳活動。
責任單位:各鎮(鄉)。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3)開展校長、園長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班。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組織,市食藥監局配合。
完成期限:5月份前。
(4)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完成期限:10月份前。
(5)及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其他食品安全宣傳工作任務。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市科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市發改局和市廣播電視臺等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十三、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風險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開展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和食品安全風險交流
以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及時排查發現、妥善處置食品安全輿情信息和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為重點,各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相互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
(1)各成員單位隨時開展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風險監測,定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時互相通報輿情監測、風險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情況。
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2)按工作要求,定期依法公示公開食品安全工作相關信息。
責任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3)召開1—2次連州市食品安全新聞發布會或通氣會。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組織,各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4)利用召開會議、媒體宣教等多種方式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5)適時發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市科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市發改局和市廣播電視臺等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1月份前。
十四、對食安委成員單位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以推進各項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深入開展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各相關單位開展工作督查。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0月份前。
十五、開展2018年度鎮(鄉)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評
以考評與指導相結合,切實提高全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為重點,及時開展2018年度鎮(鄉)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評。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鎮(鄉)和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7月份前制定下發《2018年度鎮(鄉)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評價方案》,12月份前完成年度考評工作。
十六、做好迎接國家、廣東省和清遠市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評準備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12月份前。
十七、其他相關工作
按照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如期完成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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