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理單位: 廣州市長水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人民北路829號1337房
法定代表人:李家,電話:136****4913
2022年1月初開始,我局陸續接到呂樂、劉安勇、黃德樹、魏天軍等14人投訴連州市保安鎮金鑫樂園項目拖欠工資。
據查,廣州市長水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拖欠呂樂、劉安勇等14人連州市保安鎮金鑫樂園項目工資,共計:290102元。
上述事實有 《勞資糾紛記錄表》3份,《居民身份證》復印件5份,《工人工資表》復印件4份,《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筆錄》5份,《接受勞動保障監察委托書》1份,《營業執照》2份,《勞務人員工資表》7張,《員工花名冊》1份等證據證明。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照確定的工資支付周期足額支付工資,不得拖欠或者克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規定。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 責令你單位足額支付呂樂、劉安勇等14名工人在連州市保安鎮金鑫樂園項目的工資具體人員名單及工資金額如下: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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